办理条件
条件是依法登记结婚,无子女的夫妻。
办理机构:
县级计生局、乡镇计生办
办理程序:
夫妻应当在生育第一个子女前,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,办理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,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。。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为当事人发放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的同时,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《<计划生育服务手册>发放情况联系函》。
办理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
